近日,蓬江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,出色地侦破了“10•23”重大交通肇事案件,让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法律责任的肇事者得到法律的惩罚,再一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。 2005年10月23日03时54分,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122调度室接到群众报警,称在江门市蓬江区迎宾西路发生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,且伤者伤势比较严重,可能存在生命危险。警情就是命令,122调度室立即通知蓬江大队民警赶赴事故现场。 民警到达现场后,发现事故现场地上躺着两男一女共三名伤者,一辆牌号为粤J/MUXXX的女装二轮摩托车倒在地上,现场地面上留有二轮摩托车倒地的刮痕,伤者旁边的一棵葵树斜斜倾倒,另外还有一名男子在现场帮忙救助伤者。随后经核实,三名伤者是岑XX、龚XX、陈XX(女),现场协助男子是布XX。此时,由122调度室通知前来救援的五邑中医院的医务人员也到达现场,现场民警积极协助医务人员将两名重伤员抬上急救车,准备送五邑中医院急救。与此同时,现场其中一名受轻伤的当事人岑XX趁乱驾驶肇事二轮摩托车驶离现场。 由于到场的急救医生经现场初步诊断,其中一名伤者伤势特别严重,生还希望渺茫。现场民警立即通过122调度室要求当事人岑XX立即将肇事二轮摩托车驶回事故现场,同时通知医院对三名伤者进行酒精测试。经现场勘察,初步定为该交通事故为一单方事故,应为粤J/MUXXX摩托车超载一人,由于驾驶员的不小心驾驶,撞向路旁的围栏,导致事故的发生。 当办案民警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后赶到五邑中医院了解伤者情况时,发现伤者陈XX虽已苏醒但由于头部受伤脑震荡而导致暂时失忆,从而未能从陈XX口中取得有力的证据证明是谁驾驶肇事二轮摩托车造成事故。与此同时,另一受重伤的当事人龚XX已经抢救无效死亡。随后,办案民警向证人布XX了解情况,其没有目睹事故发生的经过,也没有亲眼看见是谁驾驶肇事二轮摩托车,只是在事故发生后才到达事故现场的。当事人岑XX把肇事二轮摩托车驶回到五邑中医院,得知龚健侨已经死亡的消息后,激动不已,并哭着说“如果当时是自己开车的话龚XX就不会死了”。此时死者龚XX的家属也来到五邑中医院,得知龚XX死亡的消息后情绪激动。由于经勘验,肇事二轮摩托车车身没有发现被其他车辆碰撞过的痕迹,再加上当事人岑XX、陈XX受伤需要留院接受治疗,办案民警通知双方择日到蓬江交警大队进行后续处理。 23日17时,龚XX的家属及岑XX来到交管股了解事故情况。经向当事人询问,办案民警发现当事人岑XX有驾车肇事的嫌疑,于是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情况。蓬江交警大队组成了调查取证小组,展开全面调查工作。刚一开始,岑XX在询问过程中矢口否认自己是肇事机动车驾驶员,想来个死无对证。谁知陈XX很快就清醒过来,并证明岑XX就是当晚的肇事驾驶员,交通肇事嫌疑人岑XX也承认了自己确实是当晚的肇事驾驶员,之前由于怕造成朋友龚XX死亡而受到法律的惩罚,所以隐瞒了案件的真相。 在办案民警的努力下,终于揭开了案件的真相,维护了法律地尊严,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狡猾的肇事者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。目前,岑XX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。 |